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首  页 机构简介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 公告信息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辽宁省分行 > 区域金融

979家“首办户”尝鲜 辽宁跨境人民币服务精准赋能企业

字号 文章来源: 2025-11-07 22:14:5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年初以来,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与范围不断扩大;企业等市场主体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优质企业参与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

一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力支持了地区经济开放发展。前9个月,我省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252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1267亿元,同比增长7.9%,直接投资结算金额722亿元,同比增长9.2%。人民币已成为我省跨境收支第二大结算货币,资本项下第一大结算货币。同时,我省跨境人民币使用范围不断拓展,与12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其中,与92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782亿元,与东盟成员国结算金额497亿元。目前,全省共有76家银行分支机构可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覆盖全省14个市。人民币在贸易结算、收益转移、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证券投资等主要类型跨境交易中均可自由使用,为境内外经营主体提供了多元化的币种选择。

二是跨境人民币成为更多企业结算币种选择,帮助企业进一步节约汇兑成本,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前9个月,我省新增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979家,结算金额34亿元;为102家央企驻辽单位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154亿元,同比增长10.68%。在此过程中,我省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联合多个部门统筹推进业务宣贯工作,解决企业困难,满足企业需要,适应市场需求,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目前,对企业而言,凡依法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都可以使用跨境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是采取两个措施,促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业务持续扩面,惠及更多优质企业。一方面,根据调研结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自律机制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办年限、累计结算笔数及金额、事后抽查频次等维度,不断优化高水平便利化优质企业的准入。目前,全省共有365家企业纳入名单,较去年末增加154家。前9个月,共为省内优质企业办理便利化业务6615笔,金额326亿元;另一方面,迅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中“鼓励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间共享优质企业名单”要求,第一时间推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现名单共享,让1106家企业共享更高水平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服务。截至目前,辽宁省已与全国11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建立便利化名单共享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更高水平便利化。

下一步,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将继续顺应市场需求,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进一步增强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支持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辽报金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邮政编码:110013 电话:024-23440251 传真:024-23440043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