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依据《辽宁省企业服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培育池”建设工作方案》,由人民银行朝阳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与市中小企业局信息管理科组成初审小组,审核辖内申请“入池”的中小微企业的申报资料,初审小组主要对申报企业的社会信用情况与金融信用情况进行了审定。经审核,共有38户企业符合推荐“入池”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