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制度文件调整,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正文部分进行了修订(不含附件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enyangjrwdc@163.com 2.将意见传真至:024-2344029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关于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