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金融机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辽宁省金融机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92号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辽宁省金融机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将意见传真至:024-2344004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辽宁省金融机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关于修订《辽宁省金融机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的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