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2〕25号),结合现阶段金融监管工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盘银发〔2013〕25号)、《关于修订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两管理、两综合”有关制度和办法的通知》(盘银发〔2017〕51号)两项文件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 2023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