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结合现阶段金融监管工作需要,我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阜银发〔2013〕47号); 2.《关于下发代理国库业务检查操作规范和代理国库业务监督管理内容标准的通知》(阜银办发〔2016〕99号); 3.《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阜新市征信系统接入机构综合业务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阜银办发〔2016〕82号)。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金融城域网入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阜银办发〔2012〕82号)。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