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的通知》(银发〔2016〕66号)制定,对金融机构信息新增、变更、撤销所需材料及办公流程进行说明。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科技处负责沈阳地区总行级、省级(或具有省级管理权限)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分支机构的机构信息管理。沈阳分行营管部负责沈阳地区其他金融机构的机构信息管理工作,辽宁省各地市金融机构的机构信息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理。
二、办公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周六、周日休息)
三、新增金融机构赋码
新增境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金融机构编码需提交下列材料:
1、新增境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申请书(一式两份)
2、监管当局核准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不用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无国内身份证,需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
1、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申请书(一式两份)。
2、监管当局核准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不用提供)。
4、新设法人金融机构还需提交前十大出资人出资情况表。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无国内身份证,需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7、提交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批文、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文件格式为pdf,单个文件大小控制在200k之内)。
四、金融机构信息变更
金融机构变更金融机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十大出资人信息的,应填写提交下列材料:
1、金融业机构信息变更备案书(一式两份)。
2、金融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打印件(仅具有金融机构代码证的机构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监管当局核准的许可证复印件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仅当全称、地址变更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仅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时提供)。
6、前十大出资人出资情况表(仅当前十大出资人信息变更时提供)。
金融机构变更其他机构信息时,只需填写金融业机构信息变更备案书(一式两份)。
五、金融机构撤销
金融机构信息撤销的,其上级机构应填写金融业机构信息撤销备案书(一式两份),并提供监管当局批复文件。
六、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沈阳分行机关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8号
电话:024-23440469
2、沈阳分行营管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1号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南二楼212室
电话:024-22838913
3、鞍山市中心支行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2号人民银行科技处302室
电话:0412-2985801
4、抚顺市中心支行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1号中国人民银行抚顺中心支行4楼404室
电话:024-57766139
5、本溪市中心支行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街1号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506室
电话:0414-4510318
6、丹东市中心支行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锦山大街113号人民银行401室
电话:0415-2835060
7、锦州市中心支行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24号 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科技处(1001)室
电话:0416-2819412
8、营口市中心支行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36号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科技科 东2楼205室
电话:0417-2993107
9、阜新市中心支行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3号科技科301室
电话:0418-2835410
10、辽阳市中心支行
地址:辽阳市青年大街49号人民银行科技科703室
电话:0419-4488190
11、铁岭市中心支行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北市路75号中国人民银行铁岭市中心支行811室
电话:024-72227771
12、朝阳市中心支行
地址:朝阳市朝阳大街四段二号人民银行朝阳市中心支行307室
电话:0421-2927163
13、盘锦市中心支行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西段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808室
电话:0427-8268065
14、葫芦岛市中心支行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9号609室
电话:0429-2233069
附件1 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申请书.doc
附件2 法人金融机构前十大出资人出资情况表.doc
附件3 新增境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信息申请书.doc
附件4 金融业机构信息变更备案书.doc
附件5 金融业机构信息撤销备案书.doc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