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与制度创新 助力辽东绿色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与下一步工作计划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相关制度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领域信贷投放。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出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沈银发〔2022〕9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做出系统规划。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建立合作,借助第三方提供的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等服务,积极参与碳金融业务。截至2023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528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32.81%),高于实际各项贷款同比增速27个百分点。 (二)结合地区特色,探索打造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持续完善营口自贸区“绿贷中心”建设,统一对外提供绿色金融的政策宣传、业务登记和受理服务。围绕大连金普新区、阜新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探索运用“1233”撬动模式,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精准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 (三)以碳金融为抓手,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会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出台《关于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意见》及《操作指引》,进一步加强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管理,盘活碳排放权权属价值,推动组建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截至12月末,共办理33.10万吨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发放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3825万元。 (四)完善“辽绿通”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绿色金融银企对接效率。联合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完善“辽绿通”平台建设,提供绿色项目的入库审核、项目展示、金融产品、增信服务、政策咨询、招商引资、银企对接等综合服务,推动绿色企业申报入库并开展绿色企业评价认定。截至12月末,库内绿色项目共计363个,其中评定中绿项目86个,深绿项目152个,发布金融产品70个。在平台探索开发碳减排支持工具线上核查功能,用于核查金融机构拟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及可再生能源、碳减排项目合规性。 (五)创新落实绿色金融激励政策,提供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创设“辽绿贷”“绿票通”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工具,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等为发放绿色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截至12月末,“辽绿贷”专项再贷款余额3.8亿元,“绿票通”专项再贴现余额2.65亿元。累计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201.64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44.42亿元。 (六)加强业务宣传培训,推广绿色债券等创新产品。组织召开辽宁省绿色金融工作推进会暨“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启动仪式,邀请北京绿色交易所、中碳登专家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能力建设培训。建立合格市场主体发债项目储备库,组织召开全省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政策培训会,邀请交易商协会专家对在辽骨干企业开展培育辅导,大力推广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等各类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辽成功发行。截至12月末,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9.4亿元。 (七)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一是召开驻辽金融机构座谈会。2023年2月,省委召开中央驻辽金融机构座谈会,共同谋划金融支持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工作举措。二是制定政策文件。先后印发《关于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意见》《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2023年驻辽金融机构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评价激励方案》等文件,推动驻辽金融机构加大对包括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在内的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八)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一是深化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召开辽宁省与中央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银企对接会,省政府与17家中央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争取金融机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辽宁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集群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倾斜支持。二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召开“政银企保”对接大会,开展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座谈会等。 (九)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推动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政策协同支撑体系,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积极从金融机构为我省科技型企业争取知识产权打包组合融资和补充征信等信贷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 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范围和工具使用规模,加强政策培训辅导。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建设,推动绿色企业、项目申报入库并开展绿色企业评价认定,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完善“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落地见效。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逐步丰富平台功能板块,及时更新最新绿色金融政策,为绿色企业提供便捷金融服务途径。 联系人:吴 俣 联系电话:024-23440121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202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