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新能源+绿色金融”融资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相关制度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领域信贷投放。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出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沈银发〔2022〕9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金融支持新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做出系统规划。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采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收益权,以及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权质押等增信担保方式支持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融资。截至2023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528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32.81%),高于实际各项贷款同比增速27个百分点。 (二)结合地区特色,探索打造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持续完善营口自贸区“绿贷中心”建设,统一对外提供绿色金融的政策宣传、业务登记和受理服务。围绕大连金普新区、阜新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精准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 (三)以碳金融为抓手,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会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出台《关于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意见》及《操作指引》,进一步加强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管理,盘活碳排放权权属价值,推动组建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截至12月末,共办理33.10万吨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发放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3825万元。 (四)完善“辽绿通”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绿色金融银企对接效率。联合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完善“辽绿通”平台建设,提供绿色项目的入库审核、项目展示、金融产品、增信服务、政策咨询、招商引资、银企对接等综合服务,推动绿色企业申报入库并开展绿色企业评价认定。截至12月末,库内绿色项目共计363个,其中评定中绿项目86个,深绿项目152个,发布金融产品70个。在平台探索开发碳减排支持工具线上核查功能,用于核查金融机构拟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及可再生能源、碳减排项目合规性。 (五)创新落实绿色金融激励政策,提供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创设“辽绿贷”“绿票通”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工具,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等为发放绿色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截至12月末,“辽绿贷”专项再贷款余额3.8亿元,“绿票通”专项再贴现余额2.65亿元。累计使用碳减排支持工具201.64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44.42亿元。 (六)加强业务宣传培训,推广绿色债券等创新产品。组织召开辽宁省绿色金融工作推进会暨“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启动仪式,邀请北京绿色交易所、中碳登专家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能力建设培训。建立合格市场主体发债项目储备库,组织召开全省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政策培训会,邀请交易商协会专家对在辽骨干企业开展培育辅导,大力推广碳中和债、蓝色债券等各类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辽成功发行。截至12月末,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9.4亿元。 (七)加强“双碳”制度建设,为绿色金融营造良好环境。积极构建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开展市级碳达峰实施方案衔接审核。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基于GEP核算评价体系。优化能耗双控制度设计,强化能耗总量约束,实现总量弹性管理。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升级大数据分析平台功能,实现56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实时动态监测。 (八)聚力扩大有效投资,谋划推进绿色低碳项目。深化央地合作,谋划2023年央地合作100个重点项目,重点推动阜新市海州露天矿地灾治理和抚顺西露天矿综合利用项目。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谋划推进300个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 (九)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落实资源节约战略,推进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等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建立健全全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在城市公共管网漏损、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生态环境导向模式试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范围和工具使用规模。加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和绿色债券等业务培训辅导。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建设,推动绿色企业、项目申报入库并开展绿色企业评价认定,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完善“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推动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落地见效。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逐步丰富平台功能板块,及时更新绿色金融政策,为新能源等绿色企业提供便捷金融服务途径。 (二)做好绿色低碳项目推介。建立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常态化对接机制,就实施重点项目开展对接,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帮助企业打通和金融机构对接通道,梳理堵点难点。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百家“双超双有”及高能耗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绿色技术研究与应用。指导沈阳、大连落实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抚顺、本溪、铁岭、朝阳等地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联系人:吴 俣 联系电话:024-23440121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202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