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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为在辽常住台胞提供更便利快捷金融服务提案(第0430号)的答复

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在辽常住台胞提供更便利快捷金融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台胞等群体金融服务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省台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局辽宁局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行动,通过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政银企对接、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等多项举措,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帮助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包括台胞等群体在内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召开驻辽金融机构座谈会。2023年2月,省委召开中央驻辽金融机构座谈会,郝鹏书记出席并讲话,李乐成省长主持,共同研究推进包括金融支持台胞群体服务等工作,20余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省(中)直相关部门参加。

  (二)不断加强与台企联等团体的联络沟通,听取沈阳、大连、鞍山、营口台商协会对融资贷款以及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服务等金融服务的需求和建议。

  (三)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评价模式,提高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根据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融资需求特点设计个性化融资产品,为台胞提供更便利快捷金融服务。

  (四)贯彻落实国台办与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农业信贷贴息补助。

  (五)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指导盛京银行、辽沈银行、抚顺银行、丹东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等辖区地方性银行为台胞开办信用卡业务。

  (六)加强在辽常驻台胞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建立健全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在金融机构网点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方式和办理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台胞等群体发展的部署要求,借鉴福建等地先进经验,加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继续推进相关惠台措施落实落细,为台胞等群体在辽兴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惠台利企的各项金融服务政策。

  (二)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宣讲,指导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上,按照政策落实同等待遇,对符合贷款要求的,加快审批进度。

  (三)指导金融机构积极与总行沟通,对不同信用状况的台胞灵活设置信用卡的办理条件。

  (四)结合辽宁实际,研究探索设计、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等辅助工具的可行性。

  (五)结合福建省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征信系统跨区域合作方式和路径,争取在辽宁省开展台企台胞征信查询试点。

  联系人:

  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杨柔佳  024-23440107

  省台办 杨曼曼  024-23128797

  省委金融办 辛亚权  024-86902992

  国家金融监管局辽宁局 冷明琦  024-22572161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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